個人去年出售的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,就要恢復計入個人最低稅負制計稅。

今年5月報稅時,個人去年出售的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,就要恢復計入個人最低稅負制計稅,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,記得要保存相關證明文件,供稽徵機關核認。
為避免納稅人將應稅所得轉換為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,財政部修法,自去年起將個人出售未上市櫃股票恢復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稅,今年報稅適用,不過若屬高風險新創,且交易時公司設立未滿五年,可排除在外。
中區國稅局表示,去年度有出售未上市櫃股票的民眾,今年5月申報年度綜所稅時,應填寫「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」,申報基本稅額。
國稅局表示,如果可提供實際成交價及原始取得成本,則是相減後再扣掉證交稅、手續費等必要費用,作為所得額;若有成交價、但無法證明取得成本,則以成交價20%計算所得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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