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利事業如果無償贊助客戶、廠商尾牙摸彩獎品,要注意開立發票、交際費列支等規定。
年終尾牙季來臨,台北國稅局提醒,營利事業如果無償贊助客戶、廠商尾牙摸彩獎品,要注意開立發票、交際費列支等規定。
官員表示,最近查核營所稅申報案時發現,某間經營家電製造的公司,前年12月曾將其自行產製的十台電視機,無償提供給關係廠商當作年末尾牙抽獎獎品,也依時價開立全額發票,不過最後在稅帳調整時,卻同樣誤以時價金額列報交際費,引發後來補稅的問題。
此處須留意的規定有兩項,首先就營業稅方面,官員表示,贊助產品視同銷售,必須依時價開立發票,發票買受人是贊助方自身,且這張發票也不能申報進項扣抵。營所稅方面,贊助給廠商的產品,並不是依照時價列帳,而是按照產製的實際成本轉列為交際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