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會昨(21)日三讀修正通過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部分條文。

立法院會昨(21)日三讀修正通過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部分條文,參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國際加值稅指導原則,酌修跨境電子勞務文字定義,將現行「電子勞務」,修正為「經由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勞務」,以因應境外電商銷售模式與時俱進,落實課稅明確性原則,確保稅源、維護租稅公平。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之1、第4條及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」,立法院財政委員會5月25日完成初審,不須交由黨團協商,於昨日立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。 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之1修正,明定外國之事業、機關、…